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
(1)《企业年金试行方法》(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六条;
(2)《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第一点;
(3)《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60号)第三点。
4.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a)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b)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c)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5.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审核(1个工作日)→领导签批(1个工作日)→办结(0.5个工作日)。
6.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函、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基本情况简表、重点情况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下属单位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函、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基本情况简表、重点情况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变更:备案函、调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调整对照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终止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函、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8.办件类型:承诺件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10.年检需求:不需要
11.审批决定证件:无
12.注意事项:无
13.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22276809(窗口)
投诉电话:0595-22274685(办公室)
社保分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劳动保障大楼7楼
14.诉求渠道:
对服务不满的,可以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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