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来源 :泉州市人社局 时间:2016-05-16 01:1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子项名称  
项目类别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闽政办〔1998〕95号)第十八条;
2.《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社文〔2003〕315号)第二条、第三条;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第二条。
办理条件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参保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时需提供);
2.《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一式两份)。
法定时限 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重要提示
办理科室(单位)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退休管理科
业务咨询电话 0595-22980141
投诉电话 0595-22181390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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