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泉劳人仲案字〔2026〕第94号公告
时间:2026-07-23 19:20
浏览量:
泉州仁建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涤除,住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太平洋花园丰泰阁2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0584337304):
本委受理申请人翁振军与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泉劳人仲案字〔2026〕第9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泉劳人仲案字〔2026〕第9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翁振军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公司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104领取(联系电话:0595-22371421),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2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