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做好2026年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6〕61号)要求,现就政策补贴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受益对象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在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基础上增加现代服务业,具体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划分确定。
重点群体包括: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二、申请和享受方式
补贴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由企业或劳动者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按月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保卡账户。从企业2026年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开始计算,中途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停止享受相应补贴,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对于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的通知》(闽政办〔2025〕24号)等文件规定条件,但在2025年未及时申领补贴的人员,可于2026年继续提出申请。三、业务咨询及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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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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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厦A栋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窗口 |
0595-22376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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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
鲤城区打锡街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 |
0595-22988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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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
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厦二楼 |
0595-22885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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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人力资源公共 服务中心 |
洛江区万安街道万贤街40号 |
0595-22633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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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泉港区锦绣街15号 |
0595-87993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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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 服务中心 |
石狮市金盛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 二楼3-4号窗口 |
0595-88886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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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中心 |
晋江市崇德路196号农商银行11楼 |
0595-85605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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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
南安市美林江北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3楼316室 |
0595-86353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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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 |
0595-87390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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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B幢11楼 |
0595-23234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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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就业和人才人事 服务中心 |
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99-115号3楼 |
0595-23872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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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德化县瓷都大道192号劳动保障大厦 3楼 |
0595-23528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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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
台商区商务运营中心2号楼1109室 |
0595-27390571 |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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