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优化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41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48号)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泉人社规〔2025〕2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对提出经办业务申请的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我局将及时受理。
监督电话:0595-22273049
附件:1.泉州市经办存储工资保证金业务银行与经办开立银行保函业务银行备案名单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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