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王伟燕等9名同志为仲裁员的公告
时间:2025-11-25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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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王伟燕等9名同志为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为五年,聘任时间自2025年12月至2030年12月。
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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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2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