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泉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和管理规定》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5-12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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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精神,为规范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制定《泉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jk22198169@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0(邮政编码:362000)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泉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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