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5-03-20 17:23 浏览量:

                   人社部函〔202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上海市人才工作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目标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坚持服务大局、创新发展、突出特色、务实节俭办赛理念,打造新时代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品牌,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持续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有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

  大赛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赛事安排

  比赛时间

  2025年4月-7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

  8月开展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工作

  10月中下旬开展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

  组别安排

  创新赛

  创业赛

  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

  揭榜领题赛

  赛道设置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

  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新材料与石油化工

  生物医药与大健康

  现代农业与食品

  其他行业

  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参赛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于4月20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

  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海市人才工作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以下简称各地区)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

  部分博士后工作规模较大的设站单位可单独组队参赛(名单见附件3);

  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作为大赛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泉州市人民政府作为承办单位。

  福建省及泉州市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大赛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协调、交流对接、开闭幕式活动、新闻宣传、赛事合作、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大赛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等有关人员担任评审专家,负责参赛项目的评选工作。

  各地区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可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宣传动员、资格审核、项目预选和组队参赛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发布地方赛事指引,组织预选赛。

  大赛公开征集国内有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银行等作为合作机构,为参赛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项目提供项目评选、路演培训、融资孵化、贷款授信等服务。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大赛交流对接组执委会人员。

  奖励政策

  (一) 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对积极组织参赛、成绩突出的参赛地方、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对西部地区(海南省参赛项目按西部地区政策对待,下同)参赛选手适当倾斜支持。若同一赛道没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进入前12名,但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排在该赛道第13至18名的,则增加1名铜奖给该赛道成绩最高的西部地区参赛选手。

  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二)各地区和有关设站单位要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人员的支持力度,对获奖项目落地、获奖人员享受人才政策等予以优先支持。

  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各地区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地区、本单位的竞赛工作联络员;明确1名交流对接联络员,负责本参赛代表队交流对接、布展参展等工作;明确1名宣传联络员(由本地区、本单位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负责本参赛代表队宣传工作,组织协调3-5家本地区、本行业媒体参与赛事报道,做好随队媒体注册、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竞赛工作联络员、交流对接联络员、宣传联络员名单请于4月2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名回执见附件4)。

  (二) 各地区要择优推荐至少5项可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挑战的有关单位技术需求(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于4月3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三)各地区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要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和预选推荐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并于7月31日前上报推荐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项目和人员名单。

  (四)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总决赛期间,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含随队媒体)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入住酒店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用餐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负责。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六)各地区、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简约节俭办赛,务实高效做好各项组织筹办工作,确保实效和质量。

  联系方式

  秘书处

  朱老师(组委会)电话:010-84207345

  耿老师(执委会)电话:0591-87846674

  邮箱:zjsbshc@163.com

  赛事评审组

  王老师(组委会)电话:010-82387704

  蔡老师(执委会)电话:0591-87679659

  邮 箱:abcrcfw@163.com

  交流对接组

  王老师(组委会)电话:010-62335012

  郑老师(执委会)电话:0591-87817990

  侯老师(执委会)电话:0595-22112397

  邮 箱:zjgzc@rst.fujian.gov.cn

  附件:

  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3.可单独组队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名单

  4.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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