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泉职改[2022]2号、泉职改[2022]10号、泉职改[2022]12号、泉职改[2022]13号、泉职改[2022]17号、泉职改[2022]18号、泉职改[2022]30号、泉职改[2022]32号、泉职改[2022]45号、泉职改[2022]46号、泉职改[2022]47号、泉职改[2022]48号、泉职改[2022]54号、泉职改[2022]57号等文件中的中初级职称证书已可领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单位人员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领取
1、现场领取:周一和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由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代人领取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件,或由单位出具领取证书的介绍信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件)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1张到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A栋331办理(联系电话:22135549)。
2、EMS快递领证:请自行联系邮政快递申请代领证书。(联系电话:22882276)。
二、各县(市、区)申报人员请向所在地人社主管部门咨询领取证书相关事宜,各地人社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鲤城区 22355219
丰泽区 22508205
洛江区 22633725
泉港区 87987377
晋江市 82002885
石狮市 83051223
南安市 86382232
惠安县 87310809
安溪县 23232409
永春县 23878650
德化县 23523867
泉州开发区 22353027
泉州台商投资区 27550935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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