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一)
时间:2022-05-17 15:13
浏览量:
福建五仙茶业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东涂街丰泽花苑C幢12、13号店面,法定代表人:苏小颖。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奇锦与你公司之间经济补偿争议案件泉劳人仲案字〔2022〕第9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7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571,电话0595-22371421)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