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各相关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16〕11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泉人社〔2017〕21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数量和对象
此次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从全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中,随机抽取28个项目作为“双随机”抽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11名,由三名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执法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检查方式为实地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主要是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
程结算、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情况;
(二)在室外露天作业和高温区域作业的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情况、落实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时间规定情况以及落实高温天气期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等情况。
三、检查结果
(一)此次“双随机”检查,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项目1个,已经责令改正,所欠农民工工资均已发放到位;其余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工资行为。
(二)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方面,落实到位的项目1个,落实情况较好的项目4个,落实情况一般的项目20个,落实情况较差的项目2个,还有1个项目已完工并撤场,未按要求提供备检材料(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四、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
(二)受检项目中,建设工程项目台账、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总包代发工资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未执行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部分建设项目工资支付台账不实,管理与保存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责令改正,部分项目已经整改到位。对未依法报送材料及拒不改正的项目,我局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附件:2021年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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