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22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就2022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加分对象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二、笔试加分办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考证1份(考生务必预留一张准考证供招聘后续工作使用)。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在职教育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2022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1份(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在“贴照片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四)《2022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应在本通知结尾处的“附件”下载《登记表》,并根据附件所提供的样本,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登记表》无需打印和现场提交,考生填写完毕后务必将该表格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相应加分受理单位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附后)。表格的文件名一律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邮件标题一律填写为“XXX加分登记表”,以便于工作人员查找和汇总。
(五)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六)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三、笔试加分办理时间及地点
考生应携带《申请表》以及上述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于2022年9月26日至9月2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指定的地点现场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具体地点如下:
报考单位 |
加分受理单位 |
加分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邮箱 |
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01-005) |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
泉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4207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
0595-28386620 |
qzgwyek@163.com |
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不含市直公立医院)(单位代码00601-00603,主管代码007-017,单位代码01801-01803,主管代码019-021) |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04室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
0595-22112393 |
qzrs403@163.com |
泉州市鲤城区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22-036) |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泉州市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305 |
0595-22355070 |
qzlcgbg@163.com |
泉州市丰泽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37、038) |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组织部 |
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31号丰泽区政府公务大楼主楼608 |
0595-22502016 |
fzqzgwyg2021@163.com |
泉州市丰泽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39-057) |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泉州市丰泽区树脂工艺品大楼6楼618人事管理股 |
0595-22508209 |
fzgbg2019@sina.com |
泉州市洛江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58-061) |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组织部 |
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97号区政府前楼1427 |
0595-22635580 |
ljqzgbgz@126.com |
泉州市洛江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62-080) |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泉州市洛江区万贤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干部综合管理股 |
0595-22633825 |
ljrs22633825@163.com |
泉州市泉港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81-089) |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组织部 |
泉州市泉港区行政管理中心402室 |
0595-87996103 |
qgzzbdqg@163.com |
泉州市泉港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90-101) |
泉州市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泉州市泉港区锦绣街15号人社局大楼408室 |
0595-87987377 |
qgrs87987377@163.com |
石狮市事业单位(主管代码102) |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石狮市公务大楼21楼2110室 |
0595-88718084 |
rsglg88718084@163.com |
晋江市事业单位(主管代码103-140) |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晋江农商银行三楼) |
0595-85677278 |
jinjiang0813@163.com |
南安市事业单位(主管代码141-179) |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10楼) |
0595-86373512 |
nagwy @163.com |
惠安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180-191) |
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 |
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闽南建工大厦1211室(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
0595-87382449 |
haxdqk@163.com |
惠安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192-210) |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三楼305室(流动考核股) |
0595-87387996 |
101587875@qq.com |
安溪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211) |
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
福建泉州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县委组织部1611室 |
0595-23235358 |
axdqk9@163.com |
安溪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212-232) |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福建泉州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县人社局524室 |
0595-23260317 |
axrsjklg@126.com |
永春县事业单位(单位代码233-250) |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永春县人社局511会议室(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一号政府旧大楼五楼,有挂国徽的那一栋) |
0595-23878652 |
yckaoluke@163.com |
德化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251-253) |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
德化县浔中镇凤池街10号政府公务大厦1106室 |
0595-23580886 |
617336275@qq.com |
德化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254-285) |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泉州市德化县瓷都大道192号人社局大楼509室 |
0595-23522351 |
dhrsglg@163.com |
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单位代码286-289) |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9楼910室人力资源开发科 |
0595-27396657 |
tsrsrck@163.com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单位代码00604) |
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95号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13楼人事科 |
0595-22283476 |
896666487@qq.com |
泉州市第一医院(单位代码01804) |
泉州市第一医院 |
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门诊楼402人力资源管理科 |
0595-22277003 |
261629652@qq.com |
泉州市中医院(单位代码01805) |
泉州市中医院 |
泉州市鲤城区笋江路388号门诊楼四楼6号门人事科 |
0595-28282001 |
qzszyyrsk@126.com |
泉州市光前医院(单位代码01806) |
泉州市光前医院 |
南安市梅山镇南街光前医院行政办公楼215室 |
0595-86572018 |
gqrs18@163.com |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单位代码01807) |
泉州市儿童医院 |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700号泉州市儿童医院5号楼11楼人力资源科 |
0595-22288993 |
qzetyyrsk@163.com |
泉州市第三医院(单位代码01808) |
泉州市第三医院 |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康泰路3号泉州市第三医院3号楼1324人事科 |
0595-27551132 |
1031653031@qq.com |
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单位代码01809) |
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康泰街611号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行政办公楼101室 |
0595-87559352 |
qzcrbyy@126.com |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办理笔试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未明确的均为2022年8月1日。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笔试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四)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及市直公立医院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泉州人社网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办理加分时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福建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检测报告为正规检测机构纸质报告或应在闽政通上可查询)并佩戴口罩可进入加分受理单位。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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