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时间:2021-06-16 16:54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泉州将为全市2020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此次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福建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新增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1日前发放到位,预计惠及全市11.7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5.63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是泉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同办法调整的第6年,也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6年以来较大幅度的“十六连调”。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  
    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50元增加,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
    挂钩调整  

 

  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挂钩。按退休人员2020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8%调整增加,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适当倾斜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741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741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