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打造“泉台人力银行”
时间:2021-04-19 11:46 浏览量:

  我叫蔡佩纭,来自台湾台中市。这里为我们台湾青年创业提供了充满希望的平台!2020年12月,我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泉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办了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从企业创办到开业经营再到工作生活,我深刻感受到台商区为她提供的周到服务和各种便利。

  

  除了为台湾同胞“登陆”提供利好政策、暖心服务外,台商区按照“以台引台,以台帮台,以台扶台,相融互助”的理念,依托泉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研发“泉台人力银行”大数据分析平台,建立人才数据库,精准对接企业用人难题以及人才就业需求,打造一个政府主导的“人才银行”,实现驻园机构、人才和企业之间更为精准的对接,建立一条从“引才”到“助业”的完整服务链。

  

  福建慧台享人力资源公司副总经理高睿旸(左)

  来自台湾南投县的高睿旸,祖籍宁德,是福建慧台享人力资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泉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他告诉记者,“泉台人力银行”大数据分析平台有五大板块,分别是数据分析、智慧政策、人才需求、创业就业、服务联盟。通过多渠道、多内容发布包括住房补贴、免费健康体检、泉台往返交通补贴、子女优先就读区内优质公办学校和企业留才补贴等人才政策,让泉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泉台人力银行”平台上线以来,已发布了300多个岗位,此外,在打造台湾人才工作品牌上,台商区通过常态化开展海丝英才月、“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制定实施《支持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优惠政策,努力为台湾青年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政策速递

  为充分发挥引才主体、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形成一支总量充足、结构优化、富于创新的人才队伍,筑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人才动能,2021年1月6日,我区制定出台《泉州台商投资区支持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提出如下措施。

  一、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对新“引进的”省特级、A类、B类和C类人才分别给予200、40、20、10万元配套经费资助;对新“引进的”市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分别给予40、20、10、6、3万元配套经费资助;资助的配套经费分3年发放,经认定后当年发放40%,第二、第三年分别发放30%。鼓励企业聘用台湾人才,给予区级台湾优秀人才1500元/月、台湾青年人才1000元/月的工作生活津贴。

  二、经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区级台湾人才,在认定有效期内,从正式认定的第二年开始,按人才上一年度工资年薪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给予贡献奖励,具体标准为:省级高层次人才、市级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给予全额奖励,市级第四至第五层次人才按60%给予奖励,市级第六至第七层次人才按30%给予奖励,区级台湾人才按60%给予奖励。

  三、鼓励人才到台商区创新创业,经认定为市级高层次人才的,由指定银行金融机构按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配备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授信额度。鼓励金融机构在现有金融产品基础上,向人才提供无抵押、无担保“消费贷”“创业贷”金融产品。

  四、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通过人才限价房、人才公寓、购房补助、租房补贴等形式,多渠道解决人才阶段性居住需求。经“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市级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设立海丝英才月,开展人才评优活动,组织人才疗休养,实行免费健康体检,提供台湾人才泉台往返交通补贴;举办人才工作者培训班,打造专业化人才工作团队,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良好环境。

  五、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招聘高层次人才入选“引进的”省级或市级第一至第五层次高层次人才的,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费用的50%给予企事业单位补贴,补贴上限为10万元/职位,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年。

  六、鼓励企业引进和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企业有新认定或人才层次晋级的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的,按认定后或晋级后的人才层次给予企业留才补贴,具体标准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20万/人,省高层次人才A类和市级第一层次人才10万元/人,省高层次人才B类、C类和市第二、第三层次人才5万元/人。企业新引进台湾人才,经认定为区级台湾优秀人才给予企业留才补贴3万元。留才补贴分3年发放,经认定后当年发放40%,第二、第三年分别发放30%,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年。

  七、鼓励企业引进和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人才新获评国家级荣誉称号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用于提升人才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标准为:“中华技能大奖”20万元/人,“全国技术能手”“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0万元/人。支持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八、支持企业优先聘用“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每年分别给予企业5000元、8000元、10000元留才补贴用于提升人才工资福利待遇,留才补贴发放三年。

  九、开展企业人才工作绩效评价。建立企业人才工作评价体系,构建企业人才工作评价指标,重点从企业人才存量、人才增量、人才质量、科研平台建设、人才政策落实、人才工作创新等维度对企业人才工作成效进行评价考核,评选出“人才工作示范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用地、信贷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挂钩,提高企业引才育才积极性。

  十、对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一事一议”给予支持。【责任编辑:庄秀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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