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在全省率先推出虚假仲裁案件防范措施
来源 :泉州市人社局 时间:2019-08-05 16:49 浏览量:

一是明确审查防范情形。受理阶段采取警示告知、特别审查、提醒报告等措施,审理阶段提出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询问、签订保证书、签订授权委托书等特别审查措施。二是明确依法处置措施。对参与制造虚假仲裁案件的仲裁工作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建立失信通报惩戒制度。对查证属实的虚假仲裁案件予以通报,将制造虚假仲裁案件的用人单位纳入失信名单。(泉州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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