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2-00085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2〕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9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通报
    时间:2022-08-29 10:1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市2022年第三批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共2起):

      一、泉州市杰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案

      泉州市杰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8UCXC86N;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横坂村朝阳街152号;法定代表人:刘利。

      2022年3月4日,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检查中发现,泉州市杰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违法行为。

      经查,泉州市杰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自2022年初成立后,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6月24日,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泉州市杰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并处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6月29日,该公司已依法缴纳罚款。

      二、安溪县华固制衣有限公司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案

      安溪县华固制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4662823719A;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美坂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李涛坤。

      2022年1月19日,裴某生等16劳动者向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安溪县华固制衣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2022年1月27日,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派员接受调查询问并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等书面材料,该公司逾期不配合,也未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2022年2月28日,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但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  

      2022年3月25日,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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