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2-00010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2〕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5
福建省昌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办泉州市国励工贸技术学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297号)、《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26号)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初审、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材料审查、综合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泉州市国励工贸技术学校”,为民办非营利性全日制技工学校,学校代码522,法定代表人刘建国,校长姜维光。办学地址为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405号。
二、办学层次和形式:按规定开办全日制中等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拟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会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建筑施工、汽车维修、幼儿教育、美术设计与制作、药物制剂、护理等9个专业。
三、根据有关规定,今后学校的分立合并、延续、终止以及名称、类别、举办者、校长、地址变更,应报我局批准;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章程修改,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材选用,学生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应报我局备案。
四、学校必须依法办学,规范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运营规范有序。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场所内未经消防安全验收的楼房不得使用。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校园消防安全评估,确保学校安全有序运行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五、学校要突出技工(技术)学校办学特色,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培训教学,严格按照人社部(厅)颁布技工(技术)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规定的专业名称(含学制)组织教学,确保学校教学质量。要及时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不断完善配套设备设施和教学条件,加强党建、师资队伍和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请按规定到民政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此复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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