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2-00004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2〕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7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冬春季技工学校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213号)、《泉州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泉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5版)的通知》(泉防控指〔2022〕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技工学校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提升技工学校师生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现就我市技工学校冬春季校园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守住安全底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到办学活动全过程。各地、各校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实现安全责任层层传导,要加强师生《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形成全员恪守安全意识。
二、紧盯重点领域,强化责任担当
(一)校园安全防护。一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通过心理辅导、体育锻炼、竞技比赛和团队建设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厚植家国情怀,传承奋斗精神,培育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及时了解学生在人际交往、集体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团体辅导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各校要坚持对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开展每周一排查,及时化解和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对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学生用电取暖和明火等现象进行排查,防止火灾意外事故发生。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并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组织师生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素质。三是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升文明驾驶意识,提醒家长、教育学生禁止乘坐超员超速汽车,并主动举报此类违法行为。要加强校门口值日导护,保安、带班领导和值班老师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疏导工作,防范发生伤人亡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四是加强师生网络安全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监控,防止师生参与不良信息传播,杜绝通过网络涉黄涉赌。要积极开展防范黑恶势力、预防毒品等安全管理法治教育。要强化保护个人信息,引导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增强学生识黑识恶和安全防范意识。要坚决杜绝学校师生利用互联网贩卖他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新冠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和泉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增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一要严格校门管控,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所有入校人员一律核验身份,严格进行亮码测温。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和图书馆、实验室、快递点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因时因地细化防控方案。确实加强春节及寒假前后疫情防控。二要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鼓励返乡所在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留校过节,不要回乡。原则上不出境,不到中高风险地区。严格限制师生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提前做好返校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后第3天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三要鼓励符合条件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继续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制度,对安保、保洁、食堂等校园重点人员加强核酸检测频次。要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准备。
三、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各技工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校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强领导驻守,保持通讯信息通畅,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与属地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校园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安全评估,抓好安全提升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技工学校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26号)要求,各民办技工学校主动与具备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对校园安全每年最少进行1次评估,并严格按照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落实整改,可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请各校按照文件精神,抓紧对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在2022年6月前组织落实,市人社局将于7月份对评估情况开展随机抽查。
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并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市人社局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肖雪鑫 联系电话:0595-22198169
电子邮箱:zjk22198169@163.com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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