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0-00087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0〕1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4
    关于印发2020年度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24 11:41

    市政府各参评单位,各有关省部属驻泉机构:

    经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2020年度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624

       

    2020年度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管理

    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0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泉效综〔20203号)精神,结合市直机关政府系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评估参评对象

        市直政府部门(第二系列)一级评估单位43个(综合与管理类24个,监管与服务类19个),公安局下属二级评估单位19个(分局序列8个、监所序列4个、交警序列7个)。

    二、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内容

    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内容包括职能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和行政能力目标。其中,职能工作目标占绩效目标考评的80%,行政能力目标占20%。各参评单位要从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出发,合理做好评估目标内容的设置。  

    (一)职能工作目标

       1.重点工作目标。要把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省政府工作涉及泉州市主要任务责任分解、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立行立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项目攻坚”、“强基促稳”、“六稳”“六保”、人才“港湾计划”、复工复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政府建设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纳入的,各部门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下达到主管单位的各项考核指标等内容列为重点工作目标。

       2.常规工作目标。根据单位“三定”方案中法定工作职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准确设定工作目标。同时,承担省对设区市和市对县(市、区)绩效评估指标数据采集的主管单位、采集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把该项工作列入常规工作目标,并推进采集任务落实。有些参评单位重点工作较少,且部分常规工作属于年度重中之重工作,经市人社局同意,可将这些内容单设为重点工作目标的一级指标(分值设为35分),但其分值上限为20分。

       3.动态工作目标。要充分发挥职能单位职责,抓好动态工作目标的设置,主动为重大项目的谋划生成、前期推进、招商落地、开工建设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其中,承办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及突发应急事务的项目,可列为牵头单位动态工作目标。

        此外,对于已批准纳入绩效评估专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在设置指标时,要把该专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或动态工作目标之中,并确保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与文件要求相对应。

       (二)行政能力目标

        行政能力目标包括科学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和管理创新等 5个方面。目标内容、权重详见“绩效目标考评表”(样表),不下设二级指标。

      三、绩效目标考评内容指标设置要求

         各参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办《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和省委若干措施的要求,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改革创新等方面,从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出发,科学设定能够充分反映单位职能的一、二级指标及其权重。

        (一)指标内容。一级指标应选择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紧密、与本部门职能关联度大的目标内容为关键绩效指标;二级指标要细化、量化,体现本单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责任分解情况,重点反映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各部门的“法定作业”、项目攻坚、重点工程以及推动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措施。

        (二)指标数量。每个单位的职能工作目标应设一级指标15 项及以上,每个一级指标下设不少于 2 项的二级指标。

        (三)权重设置。根据各项指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本部门职能工作中的重要程度、完成的工作量大小及难易程度等情况,合理设置指标权重。重点工作目标的每项一级指标分值为35分,常规工作目标的每项一级指标分值上限为3分,动态工作目标每项一级指标分值为35分(该项分值上限为 10分);重点和动态工作目标每项二级指标分值不高于2,常规工作目标每项二级指标分值不高于1.5分,同项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之间分值设定不超过1倍,指标权重可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四)对未按照要求将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分配的工作任务列入本单位绩效评估内容的,或在指标设置中有意漏报重要目标、避实就虚和降低要求的,每项扣 0.2 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绩效评估相关资料的,或没有落实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审核环节修改意见的,以及未按照要求参加绩效评估工作相关会议的,每一次扣 0.1 分。扣分统一计入年终察访核验成绩。对于篡改已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同意的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的指标数据等内容,以及在绩效评估中提供虚假佐证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的,根据泉效综〔20203号等文件规定,年度绩效评估等次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绩效管理目标考评方案审核步骤

    采用“五步联审法”进行绩效管理目标考评方案的审核与批复,确保绩效管理目标考评方案审核科学、客观、公正,有效推动各参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绩效管理目标考评方案审核过程中,市人社局将通过政务内网及下设绩效专用邮箱(市直政府系列绩效考评:szjxkp@qz.fj.cn)实现文件的上传、接收。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参评单位应于2020710日前完成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初稿。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参评单位制定初稿。各参评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照市人社局梳理公布的重点工作文件依据清单,将各类主办、协办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目标,进行分门别类整理,每个重点工作单独形成 1 份《xxx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同时,各参评单位根据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完成单位“绩效目标考评表”初稿(统一 Excel 格式,用单位简称命名),于2020710日前将该表格的电子文档报至绩效专用邮箱。

       (二)同组单位互审。为提高绩效考评工作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今年将参评单位分为若干个绩效管理目标考评方案审核小组,采取同组内参评单位相互审核方案,建立协同协作与监督机制,严格把好方案制定关。具体做法是:按照分组情况,每组设1名召集人,成员是组内参评单位各1 名绩效“AB”岗人员。参评单位根据同组互审人员数打印本单位的“绩效目标考评表”,同组成员对参评单位“绩效目标考评表”逐一进行审核,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包括负责起草市委、市政府文件的责任单位对参评单位重点工作内容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小组讨论一致后,形成参评单位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并督促参评单位加以吸纳、修改。

        (三)组织集中审核。各参评单位要在上述审核基础上形成较为完整、规范的“绩效目标考评表”,提交本组召集人,由召集人确认后提交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部分绩效管理目标考评专家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督促参评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补充。

       (四)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各参评单位将集中审核后修改、召集人确认的“绩效目标考评表”,打印作为本单位《2020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的附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后,呈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并签署意见。

       (五)报备及公示。各参评单位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的批示意见落实到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后定稿,并打印 2 份报备市人社局(附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示的原稿复印件)。同时,各参评单位将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同意的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参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 2020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按时报送审核、批复并组织实施。要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阶段性以及临时性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限。尤其对于兼为重点工作责任主体的参评单位,要坚持责权统一原则,切实履行相应职责,落实好专项审核任务。

    (二)负责起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文件的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参与参评单位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审核、平时检查督促和考评工作。

    (三)根据绩效考评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在总结往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对相关绩效考评标准进一步补充完善,修订形成《2020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绩效管理目标考评细则》及主流媒体适用说明。对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作为业绩佐证材料的情况,加强审核认定。一旦发现参评单位存在为提档加分而采取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等问题的,将给予加倍扣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四)各参评单位要做好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工作,工作方案标题统一为《X年度XXX(单位全称)内部绩效考评工作方案》,于930日前将本年度内部绩效考评工作方案报(含电子文档)送市人社局。各参评单位要明确内部绩效考评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避免内部考评工作出现“平均化”和“形式化”。对没有开展机关内部绩效考评的参评单位,绩效考评时扣总分1分;没按时报送的,扣总分0.1分。

    (五)规范绩效考评情况反馈工作。在绩效考评过程中,发现参评单位存在问题,市效能办将会同市人社局采取下发整改通知等形式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的参评单位要按时反馈整改进展情况。

    (六)为确保数据安全,同时方便各参评单位制定绩效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方案,上述的“绩效目标考评表”(样表)、《重点工作文件依据清单》、《xxx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样表)等文件资料,同步通过政务内网发送给各单位,请及时查收下载。

    (七)部分省部属驻泉机构(第四系列)评估单位10个,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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