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0-00012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20〕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6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信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财政局、科经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科经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2020年“两节”期间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9〕 3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用工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当地工信部门认定(提供重点企业名单),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2020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2020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19年12月份80%),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奖补资金申领程序:企业按隶属关系,于2020年上半年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经所在地工信部门认定后,由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再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给企业。
申领奖补资金应附材料:
1.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
2.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的企业在岗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支付凭证。
二、对为我市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机构、个人给予的奖励补助,支持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的补助,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19〕12号)和市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泉人社〔2019〕69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0年两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两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单位:人、元
申请奖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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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企业参加 失业保险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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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企业参加 失业保险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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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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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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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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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承诺:申请资料完全属实,如不真实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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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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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门认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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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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