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3-4007-2020-00003
- 备注/文号:泉人社文﹝2019﹞1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7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重大战略,鼓励未就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30号)、《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19〕1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精神,现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范围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下简称政府购岗)的范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35号)规定的岗位目录确定,各地也可根据实际开发适合本地的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各县(市、区)根据“一岗一人”原则、当地人员编制及工作任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购买岗位数量,每个县(市、区)每年购买岗位数不超过辖区乡镇(街道)总数的2倍,每个岗位最长期限2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购买。
二、聘用对象
政府购岗聘用对象为泉州户籍和台湾户籍毕业5年内未就业(未在我市缴交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泉州户籍和台湾户籍毕业5年内的人员,可由原服务单位推荐,直接聘用。
优先聘用上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残疾、特困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少数民族等高校毕业生。
三、工作程序
政府购岗聘用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计划申报、岗位开发、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计划申报。每年2月份前,各用人单位根据需求填写
《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年度计划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经各地人社部门审定后,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年度政府购岗计划及资金预算安排,并于3月底前将《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年度计划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毕业办备案。
(二)岗位开发。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年度县(市、区)人社部门确定的购岗计划,征集辖区内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填写《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开发核定表》(附件3)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正式列入政府购岗。
(三)发布公告。岗位确定后,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在当地政府网站和用人单位公告栏等广泛发布岗位招聘公告。
(四)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各县(市、区)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4)、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到县(市、区)人社部门现场报名。
(五)审查考核。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一人报一岗、空岗可调剂”原则和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也可根据工作需求,自行组织笔试。直接推荐聘用人员可免面试(笔试)环节。
(六)体检公示。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和用人单位公告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上岗。公示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督促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在聘用之日起15日内与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于9月底前将《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附件5)上报市毕业办备案。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费用按照当地机关培训费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安排。
四、岗位管理
(一)在岗待遇
聘用到政府购岗的高校毕业生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聘用期间,政府按照每个岗位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含缴交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交部分)进行补贴,所需经费由县(市、区)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一定奖励,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
(二)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从事政府购岗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
1.档案、组织关系管理。高校毕业生在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期间,档案关系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市、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2.日常管理。高校毕业生在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期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年度和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3.退出机制。用人单位应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若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①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④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或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⑤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岗服务年限至少为一年,且必须从事与设置岗位相符的业务工作;若出现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自然减员等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备案。
(三)补贴申报
政府购岗补贴实行“先行垫付、据实申报、按年结算”的办法,由用人单位在聘用满一年后,向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公函;2.《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6);3.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优先和免试聘用等相关佐证材料;4.劳动合同复印件;5.年度发放工资明细材料;6.缴纳社会保险等佐证材料。县(市、区)人社部门在1个月内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及时拨付。
(四)监督考核
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对辖区内政府购岗使用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岗位购买成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岗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成果验收,并与补贴发放及后续政府购岗挂钩。考核合格的,及时核发补贴并继续支持开发政府购岗;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补贴并取消一定时期内政府购岗资格。对存在虚设岗位、冒名顶替、空岗挂岗、骗取资金等行为的,应及时停止其使用政府购岗的资格并追回套取资金,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对所申请拨付的购买服务岗位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人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政府购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的一个途径,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制定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引导好、使用好、管理好,确保我
市政府购岗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政府购岗工作由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政府购岗的经费安排和监督管理。各地可依据本通知,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加强政府购岗政策的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宣传、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将政府购岗工作的性质、目的、程序及聘用期间的人员待遇等问题讲清讲透,积极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主动面向基层工作,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执行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联系。
市毕业办
联 系 人:黄培茹
联系电话:28133661
邮箱地址:752510912@qq.com
市财政局社保科
联 系 人:蔡婷婷
联系电话:28066576
邮箱地址:czjsbk@qz.fj.cn
附件:1.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年度计划申报表
2.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年度计划汇总表
3.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开发核定表
4.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
5.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
6.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1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年度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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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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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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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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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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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岗拟开发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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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岗位主要职责 |
补贴预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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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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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报意见 |
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意见 |
县财政(市、区)部门复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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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拟开发 岗位 个, 岗位 个。预计申报补贴 元。 年 月 日 |
拟核定该单位开发 岗位 个, 岗位 个。预计需发放补贴 元。 年 月 日 |
同意申报计划。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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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岗位名称”按照人社部函〔2019〕135号公布的岗位目录填报。
附件2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年度计划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补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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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附件3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开发核定表
申报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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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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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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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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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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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核定政府购岗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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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补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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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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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岗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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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岗位主要职责 |
岗位待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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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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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附件4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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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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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寸近照)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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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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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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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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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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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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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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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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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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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交过职工社保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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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服务项目 |
£否 £是(项目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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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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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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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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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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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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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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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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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1.本人自愿到基层岗位工作,提供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2.本人坚决服从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岗位所在单位报到。 3.在基层岗位工作期间,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相关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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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人社部门意见 |
审核人: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1.困难类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残疾、特困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等类型高校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欠发达
地区、志愿服务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
3.本表一式双面打印。
附件5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毕业 院校 |
困难 类型 |
岗位名称 |
岗位所在地 |
工作单位及 电话 |
个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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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6
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岗位名称 |
毕业生信息 |
补贴申请 |
毕业生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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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身份 证号 |
学历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困难类型 |
联系电话 |
就业去向 |
合同期 |
申请期 |
岗位待遇 |
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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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工资 |
缴交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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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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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填报信息准确无误,上报审核。 (签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人社部门 意见 |
经审核无误,同意申请。 (签章) 年 月 日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就业去向:A继续履约;B期满留用;C其他单位就业;D待业;E其他。
2.合同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
3.申请期:本次提出补贴申请的期限。
4.岗位待遇:申请期内,单位为毕业生发放的工资(未扣除个人缴交五险部分)及单位缴交五险的费用。
5.申请金额:本次需申请的补贴金额。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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