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时间:2023-11-06 15:4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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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泉州市财政局重新修订印发了《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规定》(泉人社规〔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就《管理规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对人才工作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强调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技术攻关创新、技能革新研发、名师带徒传技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人才〔2023〕2号)等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重新修订《管理规定》。

  二、范围期限

  《管理规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0日止。

  三、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适用于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活动及其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总则。共4条,对制定背景、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内容进行规定。

  (二)设立命名。共2条,规定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可由企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提出设立申请,并明确工作室可以技能大师个人或企业命名。

  (三)职责任务。共1条,规定工作室应承担攻关与研发、培训与培养、合作与交流、服务与效益等职责任务。

  (四)申报条件。共4条,对工作室申报单位、领办人条件、保障运行条件、立项项目等申报条件分别进行详细规定。

  (五)评定程序。共1条,规定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组织申报、形式审查、组织评审、征求意见、结果公示、评定授牌等程序择优遴选。

  (六)激励措施。共3条,对评定为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享受相应补助、奖励或政策优惠等进行规定。

  (七)管理考核。共5条,明确市级工作室日常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工作室退出机制。

  (八)资金申报。共3条,对市级工作室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的拨付、使用等进行规定。

  (九)附则。共4条,对《管理规定》的施行时间、有效期、解释权等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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