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泉州市人社局 时间:2019-04-26 15:42 浏览量: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安居保障政策?

  1.两个条件:

  (1)基本条件。2019322日起,在泉州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算),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专业条件。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大学的高校毕业生,此类不限专业;第二类为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需符合产业急需专业目录。

  2.就业的,限于在泉州企业、引进的科研院所就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创业的,应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在企业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10万元);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需正常经营 3个月以上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兜底条款。对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一事一议”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

  二.安居保障政策补多少?

  1.安居补助: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中科院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500名大学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600元。来泉博士按人才“港湾计划”政策执行(申请租房补贴的,每人每月约1260元)

  2.租住青年公寓:按租房价格85%收取租金,安居补助可直接抵扣青年公寓租金。由泉州城建集团等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和运营青年公寓,并达到“拎包入住”标准。符合安居补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工作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的(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租住青年公寓。

  三.如何申请安居保障政策补助?

  可登录泉州城建集团“泉房通”网站查阅,由用人单位填报申请表,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用人单位纳税情况等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租住青年公寓的,由青年公寓服务站统一代办安居补助等业务。申请购房保障所需其他材料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安居补助每年5月、11月进行集中审核,租房服务、购房保障申请每月25日前集中审核。

  每半年发放安居补助:

  1.租住青年公寓的,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将市、县两级安居补助资金,发放至泉州城建集团等青年公寓运营企业。15%租金优惠款项由青年公寓运营企业纳税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

  2.自行解决租房的,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将市、县两级安居补助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所在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至高校毕业生。

  四.申请了安居补助,还可以申请租住青年公寓吗?

  答:如您在工作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租住青年公寓,在享受安居补助的同时还可享受按租房价格85%优惠政策租住青年公寓。

  如您在工作所在县(市、区)有自有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则不可申请租住青年公寓。

  五.办理相关业务应咨询哪个部门呢?

  答:可咨询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泉州市 0595-28133880;鲤城区22985192;丰泽区22508200;洛江区22633516;泉港区87991800;石狮市88739556;晋江市85661234;南安市86373557;惠安县87390967;安溪县23236224;永春县23890911;德化县23585810;泉州开发区22499331;泉州台商区2739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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