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延续至年底 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
时间:2023-08-16 15:53 浏览量:

  为优化营商环境,缓解就业压力,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我省近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发放补助的形式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

  根据《通知》,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于就业中心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补助以“免申即享”为主,窗口申领办理为辅。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时,要求各地经办机构开设服务窗口,便于企业自行申请。经办机构要在收到企业申请后20日内办结。

  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一名参保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若经发现,将追回享受的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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