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1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已到账
时间:2021-06-29 11:58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73号)要求,泉州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项目,精心组织,加快进度,于近日圆满完成全市202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顺利实现了自2006年以来较大幅度的“十六连调”,在建党百年之际给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送上了党的温暖和关怀。

  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福建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为尽快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已于6月25日前将1至6月份调整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至企业退休人员个人银行账户,7月份起将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惠及全市11.66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月增加养老金支出15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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