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人社〔2025〕11号
本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林春华同志任泉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泉州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正科级干部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陈巍同志任泉州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副科级干部职务;
黄小昆同志任泉州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俊昭同志任泉州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一级科员职级;
陈友彬同志任泉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副主任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贤滨同志晋升为泉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陈超凡同志晋升为泉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孙雅萱同志晋升为泉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郭其尚同志晋升为泉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免去黄永福同志泉州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正科级干部职务;
免去陈凯同志泉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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