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3425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7-25 15:40 浏览量:

陈春玲委员:

  《关于进一步倡导低龄老人再就业的建议》(20234255号)由我单位会同老干局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当前,全社会已充分意识到老年群体中蕴含着丰富潜能和广阔市场,促进低龄老人再就业已经从理念转化为实际探索。在目前低龄老人就业探索的初级阶段,我市积极完善就业体系科学布局,推动我市新时代老龄事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全面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银发红利”。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政策实施,抓好服务落地。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挖掘低龄老人的潜力,

  鼓励用工单位吸纳低龄老人再就业,为低龄老人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二、健全就业市场,引导企业用工。

  大力宣传和倡导高技能低龄老人的“性价比”,引导企业开发适合的工作岗位,设计灵活的工作时间,通过有酬劳动和志愿劳动等多种形式,引导更多低龄老人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保障低龄老人的劳动权益。动员市场、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多方力量,创建适合低龄老人的就业环境与社会氛围,便利低龄老人融入社会,激发低龄老人的就业意愿。

  三、发挥“老年大学”优势,促进社区自愿服务。

  泉州老年大学坚持从老年群体需求出发,精心谋划开设了营养学、舞蹈、形体、健身操、声乐、智能手机等老人喜闻乐见的课程。同时,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积极引导学有所成的学员到社区开展智慧助老、广场舞教学、营养学知识普及等志愿服务,有力推动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四、拓宽再就业渠道,推动低龄老人灵活用工。

  泉州积极落实省上要求,加大零工市场建设力度,积极探索推出泉港零工服务村居“全覆盖”、晋江零工服务平台“全链条”、石狮零工集市对接“全产业”三种模式,初步搭建了高效便捷的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为低龄老人再就业提供更大的平台和机会。鼓励快递、外卖、电商、家政等新业态采用弹性灵活用工,吸纳低龄老人灵活就业,进一步促进劳动力资源充分对接流动,多渠道解决有就业意愿的低龄老人就业问题,为低龄老人营造更好的就业条件和环境。

  五、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全方位赋能低龄老人再就业。

  针对低龄老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培训,为低龄老人再就业赋能,以适应就业市场的变化和需要,帮助更多低龄老人实现老有所为。建立低龄老人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低龄老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欢迎鼓励低龄老人再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满足老人的养老护理需求和就业需求,助力泉州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是积极探索健全低龄老人就业权益保障法律政策,研究完善低龄老人劳动权益保障的政策法规,加强劳动力市场年龄歧视治理,禁止以年龄为由在招聘、薪酬、福利、解聘等方面进行区别对待,充分保障低龄老人就业权益。二是多方拓展渠道增加低龄老人就业机会,完善低龄老人就业政策服务体系。加强对低龄老人的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建设低龄老人力资源市场、开发低龄老人才库等,鼓励企业开发适合低龄老人发挥作用的岗位,发挥各类涉老社会组织作用,为有意愿就业的低龄老人积极拓展就业渠道。结合低龄老人就业方面的实际需求,开发适合低龄老人的教育培训项目。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支持低龄老人就业的社会环境。推动树立积极老龄观,引导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认知,为低龄老人再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领导署名:杨明涌

  联系人员:郑专专 

  联系电话:22270158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