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3-01-10 21:33 浏览量: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围绕“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着力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人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其中,在全省率先推出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该做法在全国推广,并于今年2月被评为“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最具获得感’十大举措”;探索“泉用工”灵活就业机制入选今年全省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9月,我局作为全省唯一的地级市人社局被省人社厅推荐参评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

  一、主要指标情况

  1.就业方面:城镇新增就业8.9万人(全年任务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2万人,已超额完成任务。

  2.社保方面: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5万人次(全年任务10万人次),已超额完成任务。

  3.人才方面:引进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1.2万人(全年任务1万人),已超额完成任务;新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1168人。

  4.技能培训方面:完成技能培训4.8万人次(全年任务3万人次以上);发放培训补贴4000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开展就业优先行动,着力稳就业稳市场主体。一是精准招工引才。开发“请您扫一扫,工作不难找”招聘导航和“泉通行——在线招工”2个平台,开展千企“引工大使”和百场就业服务、百家企业劳务合作、百校百企对接“三个百”招工引才2项活动,今年以来,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789场,发布岗位数54.7万个,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9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2万人,帮助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6万人。二是着力助企纾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一揽子稳岗稳就业政策措施,出台援企稳岗促就业十条措施等系列扶持政策,通过落实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以工代训、降低社保费率和缓缴社保费等政策,为企业增加现金流11.24亿元,惠及企业27.77万家次、惠及员工约193万人。以工代训做法获人社部刊发推广。三是鼓励灵活就业。立足我市特色主导产业和新经济新业态,鼓励各地探索创新,比如泉港开发“1小时灵活就业”平台,晋江建设“全链条”零工市场,石狮建设“狮城零工市场”,助力本地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该做法被省发改委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开发“1小时灵活就业平台”做法获人社部刊发推广。四是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拟在丰泽区中央商务区筹建人力资源产业园,引进国内外高端猎头入驻,打造人力资源总部聚集区。

  (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着力兜底线保民生。一是持续推进参保扩面。今年以来,全市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5万人次、达454.03万人次。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14.94万人、达202.57万人,工伤保险新增24.92万人、达156.46万人,失业保险新增5.14万人、达9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74.9万人,继续保持全省首位。继续推进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第三代实体社保卡101.6万张,新增签发电子社保卡40.5万张;同时,开展第三代社保卡“1分钱乘公交”活动,8月1日推出以来已有11万人次享受优惠服务。二是落实社保降费率和缓缴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今年以来两项合计减征10.18亿元、惠及企业24.45万家次。同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对象,由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22个行业,今年以来共缓缴费款2327.17万元。三是稳步调整提高待遇水平。完成调整提高城居保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工作,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平均水平达每人每月164.84元,较国家、省定标准分别高出71.84元和24.84元。

  (三)深耕“港湾计划”,着力聚人才助发展。一是开展“涌泉”行动。实施“涌泉”行动二十条措施,通过提供优质岗位、创业支持、生活保障,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来泉留泉就业创业。截至目前,已征集民营企业优质岗位1.6万多个,提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岗位6784个,扶持建设创业基地25家,孵化项目1600多个,提供“涌泉贷”“大学生创业担保贷”等无抵押担保贷款4751万元,新培养和引进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专技人才7万人。二是推进“技能泉州”行动。出台加强职工培养培训九条措施,今年以来完成技能培训4万人次;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75亿元、惠及企业3.64万家。授权给企业直接认定高技能人才,已确定试点企业100家、直接认定1535人。三是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发挥技工教育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创办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复办惠安技术学校,新创办民办技工院校3所,总数达9所、在校生1.5万多人。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治欠薪保支付。一是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完成省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推荐工作,开展重点企业和新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共服务指导重点企业15家、新企业82家。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制定“3+2”行动方案,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时监控,联合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意见和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累计监管发放286亿元,惠及农民工43万人。三是拓展“枫桥经验+法律援助”模式。聚焦困难职工、女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会同市妇联、市中级法院,在泉州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立市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一体化基地,创新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模式。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3718件,涉及职工3277人,挽回经济损失5846.57万元。该做法获人社部刊发推广。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抓好稳岗就业工作。持续开展百场就业服务、百家企业劳务合作、百校百企对接“三个百”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用工支撑。继续开展千企“引工大使”行动,鼓励老员工介绍老乡来泉州就业创业。继续推动二三产业之间、用工余缺企业之间员工转岗,确保员工可就业,计划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实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开展“人社服务进校园”专项活动,推动就业服务前移,落实落细实名制就业服务、就业“红娘”专项帮扶行动、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等各项举措,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继续落实好提高稳岗返还比例等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精准分析定位扩面人群,精准开展政策宣传,引导更多人员长期持续参保,计划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万人次。继续落实好社保降费率和缓缴社保费政策,帮助企业纾困减负,进一步扩大参保面稳岗留工。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上部署,会同财政、税务、银保监等部门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三是进一步深耕人才港湾计划。以落实“涌泉”行动二十条措施为抓手,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兑现落实,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用好用活人才自主评价,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开展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继续支持民营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实践基地、申报各类国家、省、市人才计划。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计划完成技能培训2万人次,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通过提升技能缓解结构性用工问题。推行“一行业一赛事”模式,计划开展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30场以上。建成泉州技师学院,发挥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为“强产兴城”提供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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