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时间:2022-01-05 21:29 浏览量:

  一、2021年工作情况

  2021年,全市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着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千方百计培养引进人才,优化工资收入分配结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人社工作打开新局面、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荣获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先进集体、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称号。省政府对市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排名全省第二。我局支持民营企业自主评价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等3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文推广,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获省治欠办发文推广。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就业优先工程(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人社厅下达任务)。城镇新增就业10.54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05.4%;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2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94.7%;城镇登记失业率2.1%,连续21年保持全省最低水平。

  2.社保参保扩面(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省人社厅下达任务)。新增参保人数33.94万人次,完成任务数的226%,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新增参保人数16.5万人(总数达162.55万人),工伤保险新增8.5万人(总数达131.35万人),失业保险新增8.94万人(总数达89.86万人)。

  3.技能人才培训认定(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完成培训19.2万人次,完成任务数的336.8%;新认定技能人才3.7万人,完成任务数的370%。

  4.引进万名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重点任务、市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任务)。2021年共引进1.4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40%。

  5.高层次人才认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重点任务、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新认定4788人,累计认定1.8万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贯彻“六稳”“六保”部署,稳就业保就业助力企业发展。一是开展“三个百”招工引才。创新推出“网络招聘地图”,开展“百场就业服务活动”“百家企业劳务合作活动”“百校百企对接活动”招工引才活动。2021年,全市累计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457场,组织6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赴60多个省内外低风险地区举办劳务协作活动,组织1076家次企业对接65家院校,为1.34万家次企业发布34.15万个就业岗位信息,达成就业意向5.6万人。人民网对“三个百”招工引才做法予以刊发报道。二是开展稳岗返还服务活动。共返还稳岗补贴4.04亿元、惠及企业3.75万家。稳岗返还工作获评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最具获得感”十大举措。三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继建立晋江、石狮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后,台商投资区新建成泉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021年,全市新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6家,总数达121家,帮助招工引才10.76万人。

  2.扎实推进社保扩面提标,社保兜底功能得到强化。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督促新开办企业及时参保,引导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扩面。2021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分别新增16.5万人、8.5万人、8.94万人。二是落实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调整2021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惠及企业退休人员11.66万人,月人均增加133.59元,月增支1557.34万元;惠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5.53万人,月人均增加195.67元,月增支1086.59万元。三是落实社保降费率政策。共减征社保费10.35亿元(其中减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53亿元、工伤保险2.04亿元、失业保险2.78亿元),惠及企业33.28万家次。四是加强失业救助。及时掌握失业职工情况,帮助申领失业金,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并提供再就业援助。2021年,为4.09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6122.7万元。

  3.扎实推进“港湾计划”,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一是技能人才方面。实施“技能泉州”行动,加快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以工代训,2021年培训12万人次,使用专账资金4.8亿元。2019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来,累计培训25万人次以上,培训总数居全省第三,提前半年完成省上下达3年15.2万人次的培训任务,两次受省人社厅通报表扬。深化产教融合,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出台《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规定》。2021年,举办职业技能竞赛40场,新认定技能人才3.7万人。推行“以赛选才”模式,成功举办首届技能人才交流活动周。会同市总工会建立高技能人才疗养培训制度,每年安排一批出省、出市、市内疗养培训(因疫情影响2021年尚未开展)。二是高层次人才方面。修订出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新出台《泉州市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支持科研平台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持续推进人才自主评价,新增华侨大学为试点单位总数达122家,2021年,自主认定市高层次人才248人总数达1026名。人才自主评价工作获评全国人才工作十佳创新案例、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最具获得感”十大举措。落实高层次人才、产业实用人才刚需购房政策,共有1758人次申请,实现购房428套。三是高校毕业生方面。完善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政策,在保留高校毕业生安居补助每人每月600-800元的基础上,新增最高600元的社保补助。在国内高校招募首批“校园引才大使”,深入省内外多所高校为6000多名毕业生开展政策宣讲。2021年,共引进高校毕业生1.4万人。

  4.扎实推进居民增收,收入分配制度加快完善。一是加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制定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5%、下线为3%,为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提供指引。二是实施企业薪酬分配示范行动。测算市直国有企业2020年度平均工资,为8.27万元,增长7%。做好国有企业内外收入检查工作。会同国资部门选取2家市直国有企业实施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改革。按程序审核市直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三是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2021年5月,根据中央和省上关于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的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再次调整提高市属中小学校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至2.35万元,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至2.82万元,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收入;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方案,并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两项机制”情况。

  5.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人社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加强对劳务派遣市场监管,完善劳务派遣机构备案和定期检查制度,我市已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237家,劳动派遣用工单位2294家,用工情况保持平稳。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对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未缴存工资保证金、未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行政处罚。二是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全力配合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我局梳理出拟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30项,目前已进驻17项。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梳理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3项,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库、劳动监察市场主体数据库“三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四是再推出一批“最多跑一趟”事项。2021年5月,联合市税务局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打包”服务,已在全市全面推行,共办理700多件。梳理“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打包一件事、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一件事、失业一件事、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等4项“一件事”服务事项。对部分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时限进一步压缩,其中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确认职称和资格证书新办申领2个事项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专业技术考试资格审查由2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五是优化社保卡便民服务。全面推进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合作银行新增9家总数达11家。与厦门、漳州联合推动社保卡停用异地代收代办,全市243个社保卡服务窗口均可办理,已办理2382件。

  6.扎实构建根治欠薪机制,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工资支付实时监管。在全省率先建成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2019年运行以来累计监管发放工资239亿元,惠及农民工156万人次。全省率先在市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项目试点推出政府投资项目“国库分账拨付人工费”拨付方式,实现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获人社部、省人社厅推广。二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为施工单位释放现金流,减轻工资支付压力。2019年推行以来,累计释放现金工资保证金10亿元以上。2021年8月,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获省治欠办发文推广。三是线上线下联动处置欠薪。常态化开展现场核查,鼓励通过人社部、省人社厅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泉州市欠薪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及时妥善处置。2021年,全市共协调处理欠薪案件376件,为2833名劳动者追发劳动报酬2064.6万元。四是创新“枫桥经验+法律援助”模式。联合市司法局、总工会互设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台商投资区、石狮市探索建立职工维权一体化基地,及时为劳动者维权提供免费法律服务400多人次,被市营商办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

  二、2022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十四五”人社事业专项规划为引领,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稳就业保用工为主线,统筹做好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集聚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深化系统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服务稳定社会大局,以人社领域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年计划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新增参保人数10万人次;培训技能人才3万人次;引进高校毕业生1万人。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解决“一个难题”,即用工难题。重点是组织开展“万千百”招工引才系列行动:一是做好万家企业用工调查。通过摸底全市1万家以上制造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准确掌握我市企业用工状况。每月对全市400家重点监测企业进行岗位动态监测,实现岗位动态监测就业失业情况“晴雨表”功能。二是在全省率先推出千企“引工大使”行动。深化细化“以老带新”模式,组织开展“千企引工大使”行动。引导企业培训、组织老员工外出帮助招聘,形成企业老员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高职院校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用工引才招聘活动的良好氛围。三是继续开展“三个百”用工对接活动。针对我市各类劳动者全年举办线上线下300场以上招聘会,提供2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实施“百村百企劳务对接活动”,推广“村企合作”模式,计划组织200家规模以上企业,深入100个以上省外人力资源富余村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引进高技术人才,计划引导100家以上规模企业与省内外100家以上职业院校实现对接。

  (二)强化“两个保障”,即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社保方面:持续推进社保参保扩面,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以及已就业未参保、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在全市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一站式打包”服务,加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力度。持续抓好社保降费率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失业人员救助政策,积极帮助引导其再就业。劳动保障方面: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落实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和欠薪应急处置两项机制,实行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督查督办、24小时专人值守报告三项制度,总结推广劳动保障“四张单”(问题清单、预警黄单、欠薪黑单、守信红单)工作法,强化欠薪隐患排查、大数据监控、诚信评价等系列监管措施,有效化解欠薪隐患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三)建好“三支人才队伍”,即技能人才、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方面:开展“技能泉州”行动,实施万名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全面推广电子培训券。加快启动泉州技师学院建设,支持现有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多举措创建泉州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方面:开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宣传解读,加大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和认定力度。深化人才自主评聘,继续加大企业人才自主评价力度,大力开展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发挥“校园引才大使”作用,加大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补助、社保补助等各类政策宣传力度。开展重点产业人才摸底,把适应我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人才底数摸清楚,及时根据产业、企业发展对招工引才的需求有针对性调整优化政策。专业技术人才方面: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有关工作。开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试点工作,试行职称在线申报审核评审,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水平。完成援疆援宁专技人才选派任务。推动扩大台湾地区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直接采认范围。

  (四)实施“四大群体”增收计划。开展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拓宽城镇职工、农村居民、高级人才、困难群众增收渠道,引导企业健全技能技术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鼓励通过辛勤劳动、创造性劳动增收致富。将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试点范围从企业拓展至科研平台,鼓励企业同步配套政策待遇、实行股权期权激励等收入激励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做好市直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工作;继续做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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