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4-22 16:23 浏览量: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本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五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拓展“保、促、防”工作思路和措施,以稳就业保就业为主线,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建设、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建设和基础建设,“保”目标任务完成,“促”重点改革创新,“防”重点领域风险,为打造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就业优先,着力推进就业扩量提质

  (一)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首位,持续筑牢稳的基础、守住保的底线,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局势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2%以内。

  (二)推进稳就业扩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健全完善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体系,优化调整政策着力点,持续强化援企稳岗,稳定就业存量。探索研究支持新业态就业和灵活就业,扩大就业增量。推进“互联网+就业”,精心组织“春风行动”“1+3”新春线上招聘行动,创新推出“网络招聘地图”,探索“政策找人”服务模式,开展精准就业服务。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乡村服务平台,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共同做好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援企稳岗等助企纾困、失业保险扩围等政策,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力度,延续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抓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兑现落实,有效防范失业风险。(责任科室、单位:就业科、开发科、养老工伤科、就业人才中心)

  (三)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坚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实施稳公共岗位、促市场吸纳、强创业引领、导基层就业、兜培训见习等政策措施,开展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把农民工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就业服务、创业支持、权益维护,促进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留乡就业。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精准就业援助,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的帮扶力度,运用公益性岗位等托底安置,把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建立健全创业支持资金长效投入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青年创业和初创企业成长,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完善政策、培训、 服务等支持体系,培育创业载体平台,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

  (五)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研究制定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办法,培育提升晋江市、石狮市、泉州台商投资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和网络招聘服务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六)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推进成果深化、政策优化、统筹谋划和人社领域帮扶常态化。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巩固应保尽保成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保障低收入人口待遇。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

  二、深化社保制度改革,着力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

  (七)落实改革任务。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持续推进“中人”待遇计发工作,妥善解决原有试点等历史遗留问题,启动新增退休人员待遇实发工作。规范职业年金管理,做好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配合省上做好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完成“一保两制”规范移交。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根据国家、省上部署,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紧跟国家社保改革步伐,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关准备,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八)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组织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巩固完善工伤补偿“中段工作”,增强提高工伤预防、康复“两头工作”,推进“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畅通高技能人才参加企业年金机制。全面启动社保信用体系建设。

  (九)推进社保扩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和企业职工、被征地(收海)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配合计生工作机构,推进计生特殊家庭(失独)成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一站式打包”服务。至2021年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新增15万人次以上。(

  (十)落实社保待遇。根据国家、省上部署,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推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持续开展社保数据质量攻坚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十一)保障基金安全。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开展全市审批办理提前退休、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工伤保险发放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专项检查。加强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及时做好社保基金监管软件预警可疑信息核查工作,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探索建立基金监督“第三方”审计机制。

  三、强化人才引育服务,着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十二)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泉州”行动,开展技能提升质量年活动,推进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推广使用“电子培训券”,完成补贴性培训5万人次以上。加强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培训。联合商务、民政、妇联、卫健、教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康养从业人员、医疗护理员、高校毕业生等专项培训行动。推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采取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等级认定等新模式,支持企业自主开展人才评价,认定技能人才1万人次以上。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进技能人才选拔。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机制,创建省、市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做好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参赛工作,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30场以上,推动各地各行业职业技能练兵活动蓬勃发展。加强高技能人才评选、培养工作,举办技能人才交流活动周和高技能人才休假活动,评选一批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坚持以促进就业、适应产业需求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推动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泉州技师学院;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依托现有职业院校加挂技师学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土地等要素依法创办民办技师学院、技工学校。

  (十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深入实施人才“港湾计划”,修订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待遇、鼓励柔性引才专项等文件,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加强民营企业人才支持。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民营经济发展年”的部署,出台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措施及2021年活动方案,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加码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补助措施,在给予安居补助的基础上,新增社保补助,力争全年引进1万人以上;组织做好“访千才”活动,常态化收集人才反映的问题建议,“点对点”研究协调解决。加大力度引才聚才。积极申报省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参加“人才福建周”“人才创业周”等活动,成立博士人才联盟,开展“百校引才”暨硕博人才线上双选会,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人才政策和环境,大力引进各类人才来泉创新创业。支持台湾人才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遴选,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加强专家服务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力争全年招引15名以上博士后科研人员进站。启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室建设。拓展企业人才自主评价。落实专家举荐人才制度,推广人才“以赛代评”选拔办法,拓展“人才层次+贡献大小”积分制试点。将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试点扩展至科研平台。强化人才精细化服务。落实人才服务八项措施,完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推行“一码通”服务,推动人才服务一体化信息化,让人才“一码走遍泉州”。

  (十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及时调整核定岗位设置,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贯彻执行表彰奖励规定,加强表彰奖励项目监管,进一步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表彰和建党100周年相关庆祝、表彰奖励等活动。加强各类人事考试全过程监管,确保考试安全。(责任科室、单位:审批科、开发科、考核奖惩科、考试中心)

  (十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聚集评价标准、评价方式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各类人才职称量化评审,实行差别化评价,推行职称分类评价工作的落实。指导县(市、区)开展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评审和部分行业学会(协会)开展职称评定,鼓励各产业龙头企业、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评聘。以解决基层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等专项评审工作。对接出台的《关于开展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比照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我市台湾人才职称的认定和评审工作。加大民营企业非公职称评审,组织非公建筑、综合、工艺美术、经济等专业评审,进一步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推进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加强考试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确保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

  四、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着力推进居民增收行动

  (十六)开展企业薪酬指引行动。健全最低工资调整及标准评估机制,稳慎科学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升薪酬调查数据质量,定期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国家发布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推动建立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责任科室、单位: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科、职建科)

  (十七)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加强工资分配与财政保障的协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消防员工资套改。持续推动“1+X”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专项督查。

  五、完善协调化解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八)固本强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百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百个金牌劳动关系协调社会组织、“和谐同行”百户企业、服务万户新企用工、重点企业用工指导等专项行动,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对接省上的维护平台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健全监测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

  (十九)标本兼治,实施根治欠薪行动。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升级完善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大数据平台,实现与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信息数据共享,推行问题清单、预警黄单、欠薪黑单、守信红单“四张清单”,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诚信体系。会同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打击恶意讨薪、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重点曝光几起典型案件,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年度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根治欠薪工作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评机制,不断提升我市根治欠薪工作质量。

  (二十)提升效能,妥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实施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打造计划,鼓励律师事务所等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强化调裁衔接,适时推进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本级试点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加强“智慧仲裁”建设,打造调解仲裁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快速办案、一步到庭制度,创新灵活仲裁庭制度,强化仲裁专递制度,提升仲裁服务便利度。

  六、突出行风和基础建设,着力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二十一)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进一步加大清减压力度,推动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省办”,特殊情况“代理办”“上门办”,探索推进“免申即办”。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受理行风投诉举报,实施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着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常态化开展人社局长调研经办服务流程、干部职工调研暗访活动。持续开展全员参与的“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组织常态化练兵,积极参加国、省赛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责任科室、单位:法规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审批科、社保中心、机关社保中心、城居保中心、就业人才中心、信息中心)

  (二十二)拓展人社信息化建设。拓展社保卡发行合作银行,推动第三代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提升社保卡“一卡通”功能。加强与数字办等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数据归结上报机制,推进各级人社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和开发利用。扩展人社政务服务“跨市通办”“一网通办”覆盖范围,推广应用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领域全国统一软件。配合省厅推进工伤保险认定鉴定经办信息一体化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七、融入并服务大局,着力做好综合性工作

  (二十三)加强“三个统筹”。统筹当前和长远,开展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着力谋划一批功在当下、利在长远的重点项目和行动计划,研究推出一批具有泉州特色的惠民政策和项目。统筹安全和发展,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人社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加强疫情防控、就业局势、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意识形态等工作。统筹市本级和全系统,持续推动法治人社、平安单位(综治维稳)、文明单位、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及妇女儿童发展等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政策研究、政务信息、规划计划、老干部等工作,继续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持续抓本级带系统、抓基层打基础。

  八、加强党建引领,着力抓好人社队伍建设

  (二十四)聚力人社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市人社领域落深落细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形成闭环。深化“大学习”活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迎接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支部达标创星、“人社大讲堂”等系列活动。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政治标准、实绩导向选人用人,落实年轻干部“传帮带”和跟班学习制度,选派干部到重要岗位锻炼、挂职,不断提升人社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纪律建设,定期梳理廉政风险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全力配合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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