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市人社局工作总结
来源 :泉州市人社局 时间:2018-03-07 10:59 浏览量:

 2017年,我局按照省人社厅“12333”工作思路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稳中求进、真抓实干,人社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港湾计划”落地见效。确定2017年为“人才服务提升年”,认真组织实施人才“港湾计划”,吸引更多人才助力“五个泉州”建设。一是横向联动,强化政策引导。会同相关部门合力共为,协助市委人才办制定人才“港湾计划”并于今年2月出台实施;协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工作生活待遇、“一站式”服务、医疗保健和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管理、职称直聘、安居保障、资金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等配套制度。二是内外联动,引进培养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求精”。今年2月-7月,联合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对我市17个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开展调研,已完成《调研报告》。创新提出“两个首次”,首次采取资格条件制认定高层次人才,首次把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认定范畴。今年5月启动以来,认定高层次人才2415人,其中引进人才137人(其中国境外人才21人)、补助1376.5万元。确认市级产业集群高端人才156人,补助240万元。入选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四批145人、省级补助6675万元;首次入选省引进台湾人才15人、省级补助1300万元。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贡献奖励99人,补助121.3万元。高技能人才培养“求实”。依托各级各类培训培养基地、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平台,扎实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活动。2017年,培养各类技能人才3.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9675人。开展34场市级职工行业职业竞赛活动,授予112人“泉州市技术能手”称号。进一步加强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走实走宽校企合作。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求特”。2017年,开展专业技术培训5.1万人次;指导举办中、高级研修班27个班次、培训4176人;推荐91位、458位特色产业人才参加社会化高、中级职称评审,推荐147位、592位参加非公高、中级职称评审;在全省率先出台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暂行规定,推荐15位非公企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直接申报正高级社会化职称评审,首次核定10个高中级直聘岗位,聘任被认定为我市第三层次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三是线上线下联动,优化人才服务。线下,设立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安排5名专职人员、专门业务用房,于今年1月启动运作。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对涉及高层次人才的22项申报项目统一归口办理,并“一对一”建档跟踪。对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聘任,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时推荐办结。线上,开发“泉州人才‘港湾计划’统一服务平台”并于今年5月启用,打造足不出户申办业务的“一站式”服务系统。开发泉州人才平台升级手机版软件,目前已达成协议,预计明年初可投入使用。推进“两证合一”改革,整合“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现“两证合一”和网上审批,简化办事流程,让外籍来泉工作专业人才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累计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846人次。四是纵向联动,市县联手服务引才。出台政策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力招引猎头机构入驻,在晋江开展全市首个试点,建成全省首个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于今年6月开园,首批共19家机构签约入驻,为各类人才提供双向人力资源服务。运行以来,累计引进高层次人才200多人、普通工人含劳务派遣11000多人,服务企业3000多家、企业员工近万人。组织知名企业赴贵阳、沈阳等地开展人才招聘和人才交流合作,大力推介我市就业用工环境;组织参加第六届厦漳泉校企合作对接会,促成2700多名院校学生与企业用工对接;组织参加在厦门举办的第十二届台湾专业人才对接会,现场与16名台湾专业人才达成初步协议;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达成初步意向85人;成功举办2017年中国?福建海外人才创业周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达成就业创业意向25人、合作意向项目48个,海外人才达成合作意向80人、签约意向5人;组织师院、黎大以及中化泉州等高校、企业赴北大、清华、人大等著名高校开展高端人才对接,现场达成初步意向9人。

 二、就业创业取得实效。一是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2017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64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574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18人,分别完成省下达任务数的102.76%、102.96%和114.7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28%,低于省定指标0.72个百分点。实施“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近19.3万人次。二是精准服务企业用工。每月对409家家重点企业进行岗位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并建立市县两级就业形势分析报告制度,每季度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制定实施2017年泉州市企业用工引才服务系列活动工作方案,按行业分类精准开展校企对接、举办劳务招聘会,帮助企业引进紧缺劳动力。特别是指导晋江等地积极推进“互联网+就业”,举办“智能化招聘会”,提高招聘求职成功率。三是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成立大学创业创新联盟,支持华侨大学牵头发起成立了福建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省88所高校、14家企事业单位加入;泉州地区各高校联合成立泉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以实现联盟成员间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项目孵化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会同市教育局主办泉州市大学生创业实战大赛,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丰泽区获批建设第二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领SHOW天地文化创意产业园作为我市首家参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新建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4家,目前全市已有孵化基地30家,全面覆盖我市13个县(市、区),突破“一县一基地”的目标。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017年,全市共计接收4500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实时跟进做好就业推荐、就业援助、就业见习、创业扶持,确保就业服务离校不断线;入选省级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17个、获资助83万元,评选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37个、资助74万元。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首批16名师生来泉参与“沃土计划”实践调研活动。开展第二轮26名清华大学研究生来泉社会实践活动。四是推进就业精准扶贫。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作为促进困难就业群体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就业扶贫台账,开展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创业扶持、人才支撑和政府兜底保障,大力推进就业精准扶贫。我市国定、省定精准扶贫对象3.92万人已全部入库,完成省下达任务。五是加快基层平台建设。抓好120个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的分解下达,指导督促各地细化目标任务,出台实施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年度考评奖励补助制度。

 三、社会保障提标扩面。一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市810.50万名应登记对象信息全部登记入库,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入户率、入户调查完成率、登记信息入库率“三个100%”。社保扩面征缴稳步进行,2017年,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人数分别增至159.31万、68.4万和110.52万人。全市364.6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07%,有262.97万人缴纳2017年度保费,年度缴费率达96.24%,再创我市历年、全省各设区市缴费率新高,实现全省缴费考核“六连冠”。认真落实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城乡居民、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确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顺畅;完成23.87万名老农保参保人员的衔接过渡与清理封存工作,清理完成率达100%,衔接过渡率达90.04%,继续位居全省首位。二是完成今年度养老金调整工作。为全市95212名企业退休人员调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37.86元,达2328.32元。为全市50425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14.20元。三是继续深入实施“同舟计划”。 重点推进建筑业、服务业及新兴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建立建筑业按项目参保,优先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截至12月,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113.38万人,超额完成省市下达扩面任务。其中,建筑业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人数为140431人,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人数为18284人;2017年全市新建项目797个,实现新建项目100%参保。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全市共作出工伤认定4316件(其中市本级188件),办结劳动能力鉴定1822件。四是做好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开展失业保险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提高失业保险信息化水平。落实减费、补贴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单位缴费部分再降0.5%,直接受惠全市4.8万家企业,减轻企业负担9514万元。实施稳岗补贴政策,2017年全市列入稳岗补贴企业593家,发放补贴3802万元,惠及企业职工9.69万人。五是着力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社保经办服务”,加快电子社保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网站、自助服务系统、微信、APP等载体,建立多样化社会保险服务手段,进一步拓宽个人权益查询、业务政策宣传等渠道。全市配置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终端机200台。新增61个社保卡服务窗口,服务窗口总数达到93个,网点基本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的主要乡镇(街道)。在全省率先开展城乡居民保镇村两级业务信息化经办平台建设试点。六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强化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提升基金风险防控和整体运行管理水平。开展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检查、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养老保险重点指标核查等工作,防范社会保险经办领域各种潜在风险。健全完善反欺诈冒领长效机制,全面推广应用福建省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暨人脸识别系统,全市已通过人脸识别认证系统认证7万余人。

 四、人事管理规范有序。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在全省率先试行公务员面试通知书网上打印,优化公务员面试程序,将电脑打分等科技手段引进到公务员面试中,促进面试更加公平公正。组织福建省2017年度公务员考试泉州考区共计有18831人参加笔试,437人参加政府系统面试。做好公务员信息采集工作,以公务员登记为抓手规范和完善我市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对纳入本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中涉及公务员信息数据建设的内容,制定出台公务员信息数据评分细则,以此推动市直各单位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工作。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2017年春、秋两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094人。对各级各类公开招聘方案严格审核把关,2017年,共核准招聘方案40个,计划招聘2189人。组织编制《泉州市2017-2018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为我市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提供指导性意见。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采取科学和规范、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社会化评价方式,加大评审和管理力度,批准认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2418人,办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4289人次。有序组织各类职称(职业资格)报名考试,累计达5.25万多人次,累计发放合格证书7174本。三是规范开展机关事业干部职工培训。举办初任培训班2期,初任人民警察培训班2期,任职培训班2期,军转干部岗前培训班2期,事业干部科级培训2期,国家和省公务员安排的调训8个班次,专门业务培训48期,在职培训29期。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803人参加技能等级升级考核(其中通过考核的初级工57人、中级工77人、高级工90人、技师168人)与去年相比,由于受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限制,考试人数有所下降但考生通过率有所提高,特别是技师通过人数增加了84%,有利于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继续教育采用远程网络培训方式,把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工勤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升级考试、评审、聘任、续聘的重要依据,2017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总数5892人。四是突出“三考”激励,促进干部干事创业。①强化一线考察、激励干部,倡树有为有位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文件精神,配合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效能办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有效投资的十二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关于激励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八条措施》、《关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正向激励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把工作实绩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通过鼓励体制机制创新、鼓励争创一流业绩以及核实“成绩单”等方式,全面考察一线干部工作情况和成效,形成重基层、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配合市委组织部、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有效投资的十二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关于激励干部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八条措施》,把工作实绩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②创新“绩效考评”,构建三位一体模式。围绕如何激发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创新单位绩效考评、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方式,完善日常考核、年终考评、综合评议“三位一体”的政府绩效考评模式,有效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落实,破解机关事业单位“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难题。③探索试行“量化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创新科学有效的量化年度考核办法,出台《泉州市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量化考核试行办法》,较好的发挥了考核工作注重实绩、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容错纠错的作用,将有效提升机关单位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五是扎实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继续推行阳光安置,做好2017年军转安置工作,按时完成安置任务。同时,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开展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确定泉州师院为全省唯一一所军转干部培训试点高校,组织首批42名军转干部参加为期一年的带薪脱产培训,推动军队人才向地方经济建设人才转型。

 五、收入分配更加公平。一是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意见,起草我市贯彻意见,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二是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入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认定暂行规定、2016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办法及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备案办法等文件。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公布泉州市2017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及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四个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组织1000多家企业开展第7次企业薪酬调查,公布2017年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到执行1500元、1380元两档。继续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今年重点对水利行业、居民服务行业进行检查。三是完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泉州市属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暂行规定。落实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按时完成我市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工资套改工作。审批年度考核晋升工资、工资基金变动,兑现晋级晋档待遇。落实离退休两项待遇;落实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审批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级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派驻单位共有约1.4万人纳入政府系统职务职级实施范围。目前,县区拟晋升人员已100%完成工资兑现,市直派驻单位也已进入常态化工作。四是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按照市纪委“1+X”专项督查要求,联合市纪委、市财政局进一步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政策宣讲,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市直单位津补贴自查自纠和专项实地核查,严格执行规范政策,禁止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六、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一是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调整充实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兼任主任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积极推进晋江、石狮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试点。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打造“一站式”联合调处平台,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市没有发生影响面大的欠薪事件,确保了今年金砖会晤、党的十九大和治国理政研讨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保持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2017年,检查用人单位6210户,协调处理欠薪案件1441件,立案处理欠薪案件142件、追发工资等待遇1.76万人、涉及金额1.35亿元,案件数量和涉及金额同比分别下降40%和60%;处理涉及劳动者劳动报酬群体性案件144件,同比下降49%。落实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制度,全市累计预存工资保证金8.8亿元,市县两级政府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4539万元。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进建设领域“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参与创建的施工项目劳资纠纷大幅降低,158个政府投资项目未发现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27家用人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并纳入欠薪严重失信“黑名单”。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4件,同比下降45%,涉及984人、金额1154万元。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以教育、卫计系统为试点,在全省率先开展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建设。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示范创建,晋江市陈埭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列入全国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示范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被列为2016-2017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被省人社厅推荐2016-2017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候选单位(全省人社系统两个候选单位之一)。在市、县两级推行线上办案,2017年,线上办案率100%。2017年,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1194件,同比减少11.67%,涉及人数31515人,同比减少18.81%。市、县两级仲裁机构立案方式受理3678件(同比减少4.44%),涉及劳动者10093人(同比减少31.61%),调解成功率(包括撤回)53.78%,结案率95.5%,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87件,涉及劳动者5779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案外方式调解6826件。全市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83.29%。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17年,共处理涉及工伤认定、社保缴费权益争议等各类行政复议案件41件,同时做好43起作为行政诉讼共同被告案件的应诉答辩与前期准备工作。

 七、自身建设从严从实。一是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与各科室(直属单位)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市直人社系统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贯彻学习《条例》《准则》。整合成立机关直属支部,基层党组织更加健全。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规范制度,建立经常性的教育管理机制,组织100多名党员干部到泉州看守所举行警示教育。坚持公道正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组织新任科级干部、新调入和考入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在考试考务、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管,特别是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组织开展排查,完善风险点管理。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离任经济审计。开展直属单位内部财务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因公、因私出入境管理,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四是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人才中介机构服务许可。推行“一趟不用跑”和 “最多跑一趟”。梳理公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承诺“最多跑一趟”达95.5%,提前完成年内实现80%的目标。做好职业资格清理整顿,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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