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复工复产消防服务九项措施》
时间:2020-03-14 12:32 浏览量:

  01推行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对已经按要求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且2019年以来已按受消防救援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再列入上门监督检查对象,改为远程指导服务,提醒企业负责人、管理人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02轻微行为减免处罚 

  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在监督检查前已自查发现并启动整改措施的违法行为,且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从轻处罚。 

  03延长隐患整改期限。 

  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影响,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单位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延长整改时限。同时,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04消防审批再提速。 

  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实行 “预约核查”和“快审快批”,办事时限由法定13个工作日提速至4个工作日,能够在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让企业“再跑路”。 

  05提供在线咨询培训。 

  复产复工企业遇到各类消防安全问题,可拨打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的服务电话或拨打“96119”电话,消防救援机构将第一时间提供预约、咨询等服务。“泉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将定期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和消防安全常识,方便企业参考。 

  06提供一线指导服务。 

  对疫情相关企业提供上门消防安全技术指导服务,重点保障“涉疫”企业复工复产和油水电气等事关国计民生重点场所消防安全。 

  07提升火灾事故调查效率。 

  加快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进度,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教训,最大限度缩小火场封闭范围、缩短火场封闭时间,减少火灾事故对企业复工复产影响。 

  08加强线上培训提示。 

  通过开设网络课堂、视频连线等方式,对企业员工提供免费线上培训,重点讲解火灾风险、岗位责任、自查要点及应急处置措施等。编制“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自查指南”,供企业使用。 

  09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助企业开展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对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小微园区,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强化区域日常巡查,视情定时派出消防专业力量实施前置备勤,与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实施联勤联动,提供靠前重点看护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