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_稳岗补贴办事指南
来源 :泉州市人社局 时间:2018-08-26 15:48 浏览量:

一、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交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末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其中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统计裁员人数时,不包括自然减员人数)。

二、应提供的材料:

1.《泉州市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

2.企业稳定员工队伍书面情况一份;

3.经地税部门盖章的企业上年度涉税证明(包括失业保险缴费入库金额);

4.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相关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分解表一式两份(“填报单位”一栏需加盖企业公章);

7.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承诺书(内容应包括:对申请泉州市稳定岗位补贴各项条件和要求均已知悉;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可靠;所获稳岗位补贴严格依法、依规使用;保证承诺事项均为事实,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核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申请材料中的失业保险缴费金额及参保人数必须一致,能相互印证,否则应视为不符合申请条件。如申请条件和材料有所变化,以最新文件为准。

备注: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统一A4纸收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于当年6月30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兰台路人才大厦一楼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595-2237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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