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_代理人员单位变更
来源 :泉州市人社局 时间:2018-08-22 11:38 浏览量:

代理人员离开原单位,被新单位(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聘用的。

1、登陆http://www.qzrs.gov.cn上“网上办事”专栏的 “下载中心”版块“人事代理科资料”中下载《人事代理人员单位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调出单位(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并盖章。调入单位(新聘用单位)同意调入并盖章。交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审核

2、提供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出示用人单位查询信息。

3、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http://www.qzrs.gov.cn上“网上办事”专栏的 “下载中心”版块“人事代理科资料”中下载)


人事代理科联系电话:0595-2813377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