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_代理人员职称确认
来源 :泉州市人社局 时间:2018-08-22 11:33 浏览量:

代理人员代理限期满一年(本科及以下学历),研究生办理代理手续后,可申报相关专业职称。  

(一) 准备材料

1、《职称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在“填报单位(盖章)”和“所在单位考核意见”两处加盖公章。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从事国家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工作的,还须提交准入资格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

4、《行政介绍信》或《报到证》复印件一份(须泉州市就业和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盖章);

5、一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


(二) 经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人才大厦411室)审核后,送泉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审批。(电话:22135540)


(三) 行政审批科审批后,将一份《职称审批表》交回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存档。

注:《职称审批表》表格可从http://www.qzrs.gov.cn上““网上办事”专栏的 “下载中心”版块“人事代理科资料”中下载)


人事代理科联系电话:0595-281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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