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政策助力稳就业 企业以工代训获补贴
时间:2020-10-17 15:31 浏览量:

  为加大稳就业力度,助力企业留住员工、稳定生产、稳住市场,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出《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0万元。

  以工代训是指企业职工通过实际工作的形式代替岗位培训,边工作边提高个人劳动技能。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新吸纳特定群体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其中,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扩展到大型企业。政策执行期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

  据了解,市人社、财政、税务、商务部门将初步筛选符合困难条件的企业名单。其中,中小微困难企业和五大行业以2020年1—6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等同比2019年1—6月下降20%及以上来确定,企业划型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享受减免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类型确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对象须是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且享受补贴月份须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困难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对象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他类型的企业吸纳特定劳动者就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不受此限定。企业提供参加以工代训职工申请补贴月份的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明细,且月工资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有关科室负责人提醒,困难企业以工代训、中小微企业新吸纳特定群体以工代训申请补贴,主要分10月31日前和12月20日前两个时间段集中申领,也可一次性申领全部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其他类型的企业按月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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