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SIYB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人社局 时间:2019-05-24 12:22 浏览量: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SIYB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8〕29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号),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SIYB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对象 

  坚持以创业促就业为导向,以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为宗旨,将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就业、失业登记的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纳入培训对象范围。 

  将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 

  二、完善课程体系 

  坚持以创业活动的不同阶段、不同业态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特点,建立多纬度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积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创业培训机构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创业培训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创业培训。 

  发挥互联网平台的载体作用,以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为平台,探索推进“互联网+创业培训”服务模式,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在线视频课程,进一步提升创业者培训学习便捷度,帮助其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三、规范培训规程 

  (一)制定培训机构选择标准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师资认证和证书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号)、《关于印发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函〔2017〕39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的SIYB创业培训机构和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的选择标准。 

  (二)规范培训机构选择方式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遵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闽财综〔2017〕8号)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SIYB创业培训机构和网络创业培训机构。 

  (三)统一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 

  省劳动就业服务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的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服务提供商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三年,到期重新招投标。 

  (四)建立质量评估机制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应对承接服务的SIYB创业培训机构和网络创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培训学员自主创业情况、新办企业吸纳就业情况等开展绩效评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周期创业培训机构选择参考依据。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社会招募、自我推介方式,向社会收集有意从事创业培训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定期组织开展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省劳动就业服务局每年定期举办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聘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考核通过的创业培训师开展师资培训及考核。加强师资队伍的日常管理,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完善师资登记、考核、进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充分运用教学评估,学员满意度评价、学员创业情况等数据,强化师资能力水平考核和年度考核,建立师资星级评价体系。 

  五、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福建省SIYB创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地区的SIYB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条件地区,应在培训场所加装网络在线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六、强化公共创业服务 

  建立完善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健全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创业孵化、项目推介、咨询指导、创业融资、人事代理相结合,线上线下联动的服务体系。规范创业服务业务规程,通过“一站式”、“一窗式”、全流程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创业者获得创业服务的便捷性。 

  鼓励引导创业培训教师、具备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共同推进创业服务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提高思想认识,将创业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建立财政、工商、税务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对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创业培训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创业促就业提供坚定支持。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 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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