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正常退休审核办事指南
来源 :泉州市人社局 时间:2016-09-05 23:20 浏览量: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工正常退休审核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

(2)《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号)第二条第一项。

4.办理条件:

a)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b)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

5.办理流程:受理(0.5个工作日)→审核(4个工作日)→办结(0.5个工作日)。

6.申报材料:

(1)申请退休人员本人档案;

(2)申请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

(4)单位公示回执。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8.办件类型:承诺件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10.年检需求:不需要

11.审批决定证件:

12.注意事项:

13.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22276809(窗口)

投诉电话:0595-22274685(办公室)

社保分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劳动保障大楼7楼

14.诉求渠道:

对服务不满的,可以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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