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来源 :泉州市人社局 时间:2016-05-16 01:4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子项名称
项目类别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1、《企业年金试行方法》(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六条;
2、《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第一点;
3、《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60号)第三点。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a)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b)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c)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函、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基本情况简表、重点情况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下属单位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函、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基本情况简表、重点情况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变更:备案函、调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调整对照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终止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函、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重要提示
办理科室(单位) 养老保险科
业务咨询电话 22276809
投诉电话 2227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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