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机构,主要依据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泉州市区(鲤城区、丰泽区)范围内的市属以上企业、外地来泉企业、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进行劳动监察执法检查。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者依法贯彻执行;

  2.对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3.承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因劳动纠纷发生的集体上访、怠工、罢工等劳动保障突发事件;

  4.建立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5.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工作;

  6.协助市劳动保障局对劳动监察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例会;

  7.对预存和退还工资保证金进行初审;

  8.对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转办的各类案件按规定期限和程序进行查处并回复;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职责。

  

  (二)工作内容

  1.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3.监督检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和鉴定机构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4.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

  5.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培训规定的情况;

  6.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7.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8.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

  9.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劳动用工年审;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黄永福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6月1日—9月30日)      8:00-12:00;14:30-17:30(10月1日—5月31日)

电话: 0595-22371418

地址: 泉州市府东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幢北侧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