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推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的实施和监督;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工作,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实施监督;牵头拟订全市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政策。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机构开展监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突发事件;
    科室负责人: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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