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返还条件及标准:
(1)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2)对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及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工信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人才网等相关证书国家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可查询到的。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中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高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取得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2.申领方式:
在取得证书(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12个月内可通过微信-“职补小助手”小程序进行补贴申领。
3.受理期限:
2021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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