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再报考有何规定?
时间:2019-07-01 09:24 浏览量:
 
类别: 公务员考录管理
标 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再报考有何规定?
提问人:  
提问时间: 2013-04-07
内 容: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再报考

回复时间: 2013-11-26
回复内容:   针对公务员再报考的问题,2013年福建省公务员招考规定有所变化,规定“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往年招考时,我省一般都规定“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今年则将报考服务年限限制扩展为2年。但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我省还规定,“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不属于这两类的在职公务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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