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再报考有何规定?
时间:2019-07-01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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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公务员考录管理 |
标 题: |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再报考有何规定? |
提问人: | |
提问时间: | 2013-04-07 |
内 容: |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再报考 |
回复时间: | 2013-11-26 |
回复内容: | 针对公务员再报考的问题,2013年福建省公务员招考规定有所变化,规定“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往年招考时,我省一般都规定“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今年则将报考服务年限限制扩展为2年。但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我省还规定,“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不属于这两类的在职公务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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